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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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9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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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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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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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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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治安警察局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擬訂草案 / 大廈 / 氹仔島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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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提供“編制離島警務廳總部大樓——工程計劃”服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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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21-9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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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馬錦途建築設計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一期第一組第282/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