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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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9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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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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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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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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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住宅;房屋 / 設備 / 衛生護理;醫療服務 / 老人 / 擬訂草案 / 路環島 / 2011 / 2012 / 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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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提供“石排灣公共房屋CN6d地段衛生及護老設施——編製計劃”服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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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923-19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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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Macau — Serviços Profissionais, Limitada。
二零一四年七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一組第184/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九期第一組第91/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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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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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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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