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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0/2010
公佈日期
2010-02-03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 I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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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國際機場專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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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任;續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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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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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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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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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將政府駐“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CAM)”代表的委任續期。(陳穎雄)
頁數
第1419頁
註記
相關法規
第13/92/M號法令,通過本地區官方董事及政府代表之法定制度--若干撤銷。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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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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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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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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