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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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0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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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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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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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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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合同 / 公共工程 / 橋樑 / 保護 / 航道;水道;通道;頻道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2004 / 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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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嘉樂庇將軍大橋航道護欄系統改善工程》的執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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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2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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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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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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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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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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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