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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01/2017
  • 公佈日期
    2017-09-1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期限;期間 / 修改 / 愛滋病委員會 / 委員會;佣金 / 疾病 / 對抗疾病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 摘要
    將防治愛滋病委員會的存續期延長三年。
  • 頁數
    第1188-1189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經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325/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36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所設立的防治愛滋病委員會的存續期自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延長三年。
    修改經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第325/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36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至第五款。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第204/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將防治愛滋病委員會的存續期延長三年。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179/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延長經第325/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及第30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36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所設立的防治愛滋病委員會的存續期,並修改該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至第五款。
    本批示被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七期第一組第179/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