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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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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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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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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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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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修改 / 行政長官批示 / 企業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公共工程 / 建築 / 2008 / 2009 / 2010 / 澳門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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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修改第29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澳門大學宿舍C2、C3及C4地盤平整及山坡護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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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29-93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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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修改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第29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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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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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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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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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