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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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0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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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1-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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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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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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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承攬合同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草案;計劃;項目 / 路氹城計劃 / 消防局 / 2011 / 2012 /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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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提供“消防局路環緊急救援中心暨行動站——修改編制工程計劃”服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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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932-19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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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OBS - Arquitectos, Limitada.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一組第223/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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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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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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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