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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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0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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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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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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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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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規範;規定;規條 / 司庫;出納 / 地區帳目 / 預算法 / 預算 / 公共開支 / 公共收入 / 會計 / 公共會計 / 政府機關;公共部門 / 財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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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出納活動的規則及帳目的編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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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473-148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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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自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起產生效力,但不影響第三款規定的適用。
第15/2017號法律《預算綱要法》公佈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內。
第2/2018號行政法規《預算綱要法施行細則》公佈於二零一八年二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一組副刊內。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一組第117/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出納活動的規則及帳目的編製規則》的IX及X部分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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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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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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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