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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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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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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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3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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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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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教育暨青年局 / 政府代表 / 樓宇維修 / 承攬合同 / 公共工程 / 中葡文教育 / 學校 / 氹仔島 / 保養與維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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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授予教育暨青年局局長,作為簽訂“氹仔中葡學校地庫停車場全面性維修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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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094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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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新基業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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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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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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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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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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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