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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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1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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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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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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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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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本身預算 / 文化基金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出版物;刊物 / 促進;提升;推廣 / 管理 / 電子文件 / 文化 / 藝術 / 2014 / 2015 /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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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提供“澳門文創(電子)雜誌採編、設計排版、推廣及管理”服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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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79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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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佰家文化創意發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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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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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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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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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