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13/2003
  • 公佈日期
    2003-12-3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3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合同 / 供應合同 / 民政總署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2003 / 2004 / 資訊設備 /
  • 摘要
    許可訂立“民政總署綜合服務中心資訊系統解決方案”的供應合。
  • 頁數
    第2023頁
  • 註記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七期第一組第291/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