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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13/2004
  • 公佈日期
    2004-12-2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2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中國澳門駐葡萄牙經濟貿易辦事處 / 定期委任 / 主任;主管;區長;警長 / 澳門駐歐盟經濟貿易辦事處 / 澳門駐世界貿易組織經濟貿易辦事處 /
  • 摘要
    將一名工程師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中國澳門駐葡萄牙經濟貿易代表處主任職務的委任續期,並兼任駐歐盟澳門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和澳門駐世界貿易組織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的職務。
  • 頁數
    第8685頁
  • 註記
    中國澳門駐葡萄牙經濟貿易代表處主任的委任,由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