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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13/2005
  • 公佈日期
    2005-10-1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法務公庫 / 手續費 / 公證登記機關 / 登記與公證 /
  • 摘要
    將明年度登記及公證部門每月徵收手續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撥入法務公庫。
  • 頁數
    第978頁
  • 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