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13/2011
-
公佈日期2011-10-24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3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公共工程 / 建築 / 經濟房屋 / 住宅大廈 / 品質控制 / 2011 / 2012 /
-
摘要許可訂立提供“石排灣公共房屋CN5a地段建造工程——質量控制”服務的合同。
-
頁數第1937-1938頁
-
註記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