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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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14/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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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7-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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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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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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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合同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承攬合同 / 建築 / 氹仔島 / 2005 / 2006 / 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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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修改第233/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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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675-167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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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修改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233/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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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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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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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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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