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14/2013
  • 公佈日期
    2013-09-3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0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建築 / 公共工程 / 稽查;監督;監察 / 污水處理廠 / 污水 / 澳門 / 2013 / 2014 /
  • 摘要
    許可訂立提供“澳門半島污水處理廠新泵站建造工程——監察”服務的合同。
  • 頁數
    第1985頁
  • 註記
    Macau — Serviços Profissionais, Limitada。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一組第15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