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14/2016
- 公佈日期2016-09-05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6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稽查;監督;監察 / 治安;保安;安全 / 輕軌 / 輕軌系統 / 2011 / 2012 / 2013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 摘要增加第381/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所述合同的整體費用以及修改相關開支分段支付。(澳門輕軌系統第一期獨立安全審查)
- 頁數第935-936頁
- 註記TÜV Rheinland InterTraffic GmbH。
修改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九期第一組第381/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