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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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15/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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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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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3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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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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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合同 / 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 / 公共工程 / 負擔 / 法務公庫 / 2003 / 2004 / 承攬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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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新設施設計連施工”工程的執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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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024-20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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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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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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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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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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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