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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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15/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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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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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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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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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 / 政府駐專營公司代表;政府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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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一名學士擔任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政府代表的委任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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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868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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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委任由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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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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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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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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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