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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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17/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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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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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3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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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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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奧林匹克泳館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2003 / 2004 / 建築 / 公共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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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澳門奧林匹克游泳館改善工程 —— 第二階段”的執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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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025-20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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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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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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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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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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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