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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18/2016
- 公佈日期2016-09-05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6 I
- 生效狀況部份生效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衛生局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草案;計劃;項目 / 建築 / 大廈 / 實驗室;化驗所 / 離島醫療綜合體 / 醫院 / 氹仔島 / 路環島 / 2016 / 2018 /
- 摘要許可訂立“向衛生局就離島醫療綜合體中央化驗大樓的“化驗中心”提供設計服務”的合同。
- 頁數第938-939頁
- 註記HKS設計有限公司。
本批示的分段支付被二零一九年六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二組第10052頁內財政局公布跨年度負擔明細清單所修改(其他類第56/2019號)。
本批示的分段支付被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二組第13781-13793頁內財政局公布跨年度負擔明細清單所修改(其他類第98/2020號)。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