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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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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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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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8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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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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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總秘書;秘書長 / 人才發展委員會 / 委員會;佣金 / 人力資源 / 發展策略 /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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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限授予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長。(蘇朝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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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801-280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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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起在本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二組第332/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一款(十八)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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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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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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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