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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2/2015
  • 公佈日期
    2015-02-2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8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總秘書;秘書長 / 人才發展委員會 / 委員會;佣金 / 人力資源 / 發展策略 / 2015 /
  • 摘要
    將若干權限授予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長。(蘇朝暉)
  • 頁數
    第2801-2803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起在本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二組第332/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一款(十八)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