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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22/2009
公佈日期
2009-08-26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4 I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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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限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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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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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
/
摘要
將若干權限授予文化局行政管理委員會。
頁數
第11091-11092頁
註記
相關法規
第63/94/M號法令,核准澳門文化司署之新組織結構--廢止九月二十五日63/89/M號及五月十四日第20/90/M號法令。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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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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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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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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