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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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2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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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1-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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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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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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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擬訂草案 / 技術援助;技術支援 / 公共工程 / 2011 / 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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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提供“多功能集訓中心圖則編制及在工程期間提供技術支援”服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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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9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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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美華顧問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286/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513/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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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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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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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