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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23/2004
公佈日期
2004-12-30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S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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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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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
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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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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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大廈管理
/
摘要
許可訂立為新聞局提供大廈管理服務之合同。
頁數
第2325頁
註記
相關法規
第122/84/M號法令,訂定購置物業及獲取服務之工程費支出規則——撤銷九月四日第46/82/M號及二月十一日第5/84/M號法令。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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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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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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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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