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23/2005
  • 公佈日期
    2005-10-1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承攬合同 / 合同 / 勞務提供 / 技術顧問 / 澳門大學 / 2005 / 2006 / 2007 /
  • 摘要
    許可訂立《澳門大學教務及行政大樓(B1)設計及招標文件顧問服務》的執行合同。
  • 頁數
    第994-996頁
  • 註記
    陳炳華建築師。
    二零一一年五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九期第一組第98/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