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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24/2011
  • 公佈日期
    2011-10-2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3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免職 / 委任 / 專責公證員 / 公證員 / 財政局 / 2011 /
  • 摘要
    免除財政局一名專責公證員的職務,並委任另一名法學士擔任該職務(華詩韻)。
  • 頁數
    第11425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一一年十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本批示被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35期第二組第270/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