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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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2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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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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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3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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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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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免職 / 委任 / 專責公證員 / 公證員 / 財政局 / 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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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免除財政局一名專責公證員的職務,並委任另一名法學士擔任該職務(華詩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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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14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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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一年十月一日起產生效力。
本批示被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35期第二組第270/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