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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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25/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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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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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6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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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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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公共工程 / 澳門文化中心 / 負擔 / 合同 / 建築 / 2003 / 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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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訂定執行 "文化中心廣場展覽館--後加工程--工程量遺漏及擴建工程" 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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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034-20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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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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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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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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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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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