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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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27/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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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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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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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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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承攬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擬訂草案 / 擴大 / 澳門國際機場 / 公共工程 / 2005 / 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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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製作《澳門國際機場跑道擴建》設計的執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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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97-99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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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中交第三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
二零一零年八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239/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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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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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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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