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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27/2011
公佈日期
2011-10-26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3 I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行政長官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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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限授予
/
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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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代表
/
合同
/
不動產租賃;租賃
/
台灣
/
摘要
將若干權力授予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台北101大樓56樓A及E座”之租賃合同的簽署人。
頁數
第11427頁
註記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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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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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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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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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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