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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28/2014
  • 公佈日期
    2014-11-2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澳門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 海事及水務局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自動系統 / 供水 / 再生水 / / 保養與維修 / 2014 / 2015 /
  • 摘要
    減少第279/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所述合同的整體費用以及修改相關開支分段支付。(再生水系統用戶端接駁及保養)
  • 頁數
    第808-809頁
  • 註記
    澳門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修改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第279/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