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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29/2014
  • 公佈日期
    2014-11-2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人才發展委員會 / 委員會;佣金 / 人力資源 / 發展策略 / 培訓 / 組成 / 委員;理事 / 代表 /
  • 摘要
    在第11/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增加(七)項及(八)項以及修改同一批示的第六款和第七款。(設立人才培養發展委員會,人才發展委員會)
  • 頁數
    第809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在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一組第11/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增加(七)項及(八)項,以及修改同一批示的第六款和第七款。
    本批示被零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副刊第20/2023號行政法規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