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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3/2013
  • 公佈日期
    2013-03-0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0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期限;期間 / 健康城市委員會 / 委員會;佣金 / 衛生;健康 / 環境 / 生活質素 / 2013 /
  • 摘要
    延長“健康城市委員會”的存續期。
  • 頁數
    第134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一組第71/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的健康城市委員會的存續期由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起延長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