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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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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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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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8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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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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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政府發言人 / 假期;年假 / 缺勤 / 招待費;交際費 / 公共開支 /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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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限授予政府發言人。(陳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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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803-280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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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獲轉授權人自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起在本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予以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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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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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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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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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