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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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32/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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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7-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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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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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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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貨幣;硬幣 / 貨幣流通 / 當地貨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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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提供“鑄造壹角、壹圓及伍圓之流通貨幣”服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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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72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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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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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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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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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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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