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33/2014
  • 公佈日期
    2014-12-0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8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新城填海區 / 擬訂草案 / 草案;計劃;項目 / 2014 / 2015 /
  • 摘要
    許可訂立提供“新城填海區B區填土範圍調整——編製計劃”服務的合同。
  • 頁數
    第816頁
  • 註記
    PAL亞洲顧問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173/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