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34/2005
-
公佈日期2005-10-17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2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承攬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擬訂草案 / 停車場;停車位 / 停泊;停車場 / 氹仔島 / 2005 / 2006 /
-
摘要許可訂立編製《氹仔松樹尾停車場圖則》的執行合同。
-
頁數第1002-1003頁
-
註記AE TEC——MO(澳門)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本批示被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246/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