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35/2014
-
公佈日期2014-12-01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8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承攬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個案研究 / 城市固體廢物 / 產品 / 電子學 / 2014 / 2015 /
-
摘要許可訂立提供“澳門電子廢物長遠戰略性處置研究”服務的合同。
-
頁數第817-818頁
-
註記澳門新環境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八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272/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