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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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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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9-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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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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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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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調整;更新 / 津貼 / 學費 / 學生福利 / 幼兒教育 / 小學教育 / 中學教育 / 教育暨青年局 / 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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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調整第20/2006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一款所定的學費津貼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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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5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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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零八/二零零九學校年度。
調整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一組第7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的學費津貼金額。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五期第一組第111/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調整學費津貼金額。
廢止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一組第7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