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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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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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6-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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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7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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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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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環境保護局;環保局 /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地球物理氣象局 / 政府代表 / 合作框架協議 / 環境保護 / 技術合作 / 數據收集;資料收集 / 數據庫;資料庫 / 管理 / 控制;管制;監督 / 廣東省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中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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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授予環境保護局局長及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局長,作為簽署《粵港澳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監測網絡數據管理及發佈平台合作協議書》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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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68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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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廣東省環境監測中心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環境保護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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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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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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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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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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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