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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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4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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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6-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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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8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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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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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填海;堆填 / 警察總局 / 承攬合同 / 氹仔島 / 2006 / 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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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氹仔警察總局綜合大樓填海造地工程》的執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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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37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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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一期第一組第281/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許可修改本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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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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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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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