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42/2004
  • 公佈日期
    2004-12-3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3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澳門綜藝館 / 技術援助;技術支援 / 擬訂草案 / 擴大 / 2002 / 2004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 摘要
    許可將十二月十二日第267/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修改。
  • 頁數
    第2611頁
  • 註記
    修改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267/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