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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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42/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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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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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3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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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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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澳門綜藝館 / 技術援助;技術支援 / 擬訂草案 / 擴大 / 2002 / 2004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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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將十二月十二日第267/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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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6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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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修改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267/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