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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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4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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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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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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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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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衛生局 / 合同 / 承攬合同 / 擴大 / 仁伯爵綜合醫院(山頂醫院) / 建築 / 公共工程 / 公共部門之設施 / 2010 / 2011 / 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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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仁伯爵醫院第一期擴建工程——輔助設施及急診部”的執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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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82-98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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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新福港——權暉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第84/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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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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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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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