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44/2014
  • 公佈日期
    2014-12-0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9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新聞局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出版物;刊物 / 互聯網;互連網;萬維網;因特網;網際 / 中文;漢語 / 《澳門》雜誌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授予新聞局局長,作為簽署有關提供出版《澳門》雜誌中文印刷版及電子版之採編、版面設計、印製、發行、推廣、管理及相關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
    第21840頁
  • 註記
    三思文商傳訊有限公司。
  • 相關法規
    -
  • 已更改
    -
  • 廢止
    -
  • 不生效
    -
  • 部份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