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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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4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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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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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9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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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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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新聞局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出版物;刊物 / 互聯網;互連網;萬維網;因特網;網際 / 中文;漢語 / 《澳門》雜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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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授予新聞局局長,作為簽署有關提供出版《澳門》雜誌中文印刷版及電子版之採編、版面設計、印製、發行、推廣、管理及相關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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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184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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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三思文商傳訊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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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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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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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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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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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