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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44/2016
  • 公佈日期
    2016-10-1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能源業發展辦公室 / 項目組 / 期限;期間 / 能源供應 / 電能 / 石油產品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2016 /
  • 摘要
    將能源業發展辦公室的存續期延長兩年。
  • 頁數
    第2155-2156頁
  • 註記
    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一組第11/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的能源業發展辦公室的存續期由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延長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