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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45/2004
  • 公佈日期
    2005-01-0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續任;續期;更新 / 政府駐專營公司代表;政府代表 / 澳門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 報酬 / 2005 /
  • 摘要
    將政府駐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代表的委任續期。(林潤中)
  • 頁數
    第7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九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