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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47/2005
- 公佈日期2005-11-03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4 II
- 生效狀況生效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委任 / 專責公證員 / 財政局 / 行政長官辦公室 /
- 摘要修改第234/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
- 頁數第7452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六日第四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234/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