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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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4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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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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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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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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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公共工程 / 氹仔島 / 2016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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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執行“氹仔盧廉若馬路T-127山坡整治工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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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16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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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蔣國良個人企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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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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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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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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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