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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48/2016
  • 公佈日期
    2016-10-2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3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草案;計劃;項目 / 衛生中心 / 路氹城計劃 / 2012 / 2015 / 2016 / 2018 /
  • 摘要
    修改第223/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路環石排灣CN6d地段新衛生中心之設計工作)
  • 頁數
    第2170頁
  • 註記
    Macau — Serviços Profissionais, Limitada。
    修改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三期第一組第223/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