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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5/2017
  • 公佈日期
    2017-02-2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8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調解員 / 醫療爭議調解中心 / 2017 /
  • 摘要
    委任醫療爭議調解中心調解員。(馮健埠、盧小芳)
  • 頁數
    第2569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六日起產生效力。
    第5/2016號法律(醫療事故法律制度)刊登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內。